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》政策解读

发布时间:2020-12-29浏览次数:464


2019年,省审计厅印发了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》(皖审内审[2019]31号)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。

一、起草背景和过程

20185月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,增强审计监督合力。2019年,审计署印发了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》(审办内审发[2019]39号),对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。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审计署2019年的工作部署,根据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《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》和有关文件规定,省审计厅研究起草了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》,经过了厅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,并经2019年第7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,修改完善形成了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二、起草思路和原则

(一)明确了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。新时代内部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,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,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。

(二)强调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。单位党组织、董事会(或者主要负责人)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,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,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,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。

(三)提出了新时代内部审计的工作思路。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要以风险管理、经营绩效为导向,完善内部控制;要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,推动权利规范运行;要逐步推动审计全覆盖,消除监督盲区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指导意见》对各级审计机关、各部门各单位、各内部审计机构提出了不同的要求,共计分为八个部分。

(一)指导思想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

(二)总体要求。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;行业、单位要根据其属性、业务特点、资产规模等因素,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办法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,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;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党委(党组)领导下主动开展工作,支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职责。

(三)重点任务。一是开展对公共资金、国有资产、国有资源使用和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,促进提质增效;二是开展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专项内部控制审计,完善内部控制;三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,推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。

(四)保障措施。一是推行审计全覆盖,做到应审尽审,消除审计监督盲区。二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业务特点,通过创新方法、优化方式、突出重点,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,综合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方式,提升监督深度,提升审计效率。三是推动建立整改督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,使内部审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。四是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,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,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。

(文章来源:安徽省审计厅)